我那时纯的要命。
脱了淋雨的帆布鞋。
把冻的冒冷气的脚揣他怀里。
隔着薄薄一层工字背心。
裴声的体温像火把,逐渐将我的身体点燃。
明明只有一簇打火机的火光。
我却倔强着点了头。
「裴声,我才不要什么未来。」
「我只要你。」
我跟裴声一起握过枪,一起拿过刀。
在充斥着绷带和消毒水味的夜里。
掐着脖子,一次次做到昏迷又清醒。
裴声说,等哪天他金盆洗手。
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娶我。
现在他要金盆洗手了。
要做的第一件事,却是和我划清界限。
我二十八岁了,确实不小了,不能继续犯浑。
家里人还给我养了男人,等我给个名分呢。决定要离开南城。
我拿着别墅钥匙,还去裴声盘口。
没梳妆打扮,牛仔裤帆布鞋。
走进盘口时,好多人没认出我。
等我摘下帽子,那群从前最热衷喊我「嫂子」的,齐齐沉默。
大抵是都知道裴声移情的事实,跟我关系挺好的小弟起哄。
「芝姐,我们几个做小弟的,还是觉得你跟声哥最配。」
「一个学生妹像什么话,带出去多没面。」
「你要不去哄哄老大,老大最听......」
我自嘲的笑了下。
跟裴声在一起十年。
我长的纯,画上细眉红唇之后又很艳。
在背后盯着我的人不少,但护着我的人是裴声。
敢碰我一根头发丝的,都被他丢去了北疆抗沙袋。
只要我掉一颗泪,裴声就能放下手头所有的事来哄我。
这是曾经只属于我的特权。
可这次,几个人没能把话说完。
瓷杯顺着眉骨砸过去,彻底碎成两瓣。
裴声脸色沉的要命。
「不知道以为这是程芝的盘口呢。」
「我不在,你们就是这么帮我守着生意的?!」
偌大的盘口,瞬间鸦雀无声。